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徵求 駕駛員~2017-02-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11-10~2017-02-28
資格條件 一、國民小學以上校畢業或具有同等歷。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有職業駕照,並嫻熟開車技術。
四、現職公務機關工友、技工、駕駛。
工作項目 車輛駕駛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承辦人:游書程
連絡電話:02-2325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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