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長~2016-11-22

徵才機關 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6-11-15~2016-11-22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公務人員高普考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特考特用(含高普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綜理測量製圖相關業務及審核等。
工作地址 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二、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切結書(請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依序裝訂成冊,寄至:花蓮縣玉里鎮莊敬路18號,花蓮縣玉里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收 三、聯絡電話:(03)888-3936 四、報名截止日期:105年11月22日截止。五、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七、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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