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徵求 工友~2015-05-29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工友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5-04-16~2015-05-29
資格條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甄選工友簡章
一、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如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從缺。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基隆市東信路176號。
四、報名日期:104年5月29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本院收發室,地址:20145基隆市東信路176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之工友、技工及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六、工作項目:收送公文,清潔等勞務性工作及其他指派之工作。
七、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一)報名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六)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工友甄試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八、口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經徵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九、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院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甄選簡章、機關同意書、履歷表、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
十、聯絡人:本院總務科林怡芳小姐,聯絡電話:
(02)24652171轉1764、傳真電話:(02)2465-7559。
工作項目 收送公文,清潔等勞務性工作及其他指派之工作。
工作地址 基隆市東信路17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院總務科林怡芳小姐,聯絡電話:
(02)24652171轉1764、傳真電話:(02)2465-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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