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彰化市清潔隊 徵求 技士~2014-07-15

徵才機關 彰化縣彰化市清潔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缺)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4-07-09~2014-07-15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符合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1.垃圾衛生掩埋相關作業之執行。
2.垃圾處理場第二次公害發生之防止及改善措施。
3.一般廢棄物及有害廢棄物之判定及處理。
4.進場垃圾驗台過磅作業之管理及統計資料之建立。
5.垃圾處理場用地取得作業。
6.七壙遊客中心用地撥用及興建作業。
7.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市仁愛東街17號、彰化市光復路7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具下述資料:
(1) 「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於本所網站首頁右上「人事資
訊網/表單下載」下載並填妥檢附。
(2)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完整資料,包括經歷、銓審、考績、獎懲,如有不實或舛漏者,不予錄取,表末並請簽名。
(3) 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請檢附委任第五職等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獎懲令、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2.應徵人員請將資料以郵寄報名方式逕送本所人事室:
(1) 地址: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人事室詹忠和收。
(2) 聯絡電話:(04)7222141轉2102。
3.報名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4.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餘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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