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8-03~2016-08-12 |
資格條件 | 一、現敘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英文檢定通過者尤佳。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業務、體育業務、村里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 |
聯絡E-Mail | ws103@ems.ehl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意者請於105年8月12日前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受理單位:雲林縣二崙鄉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5982001轉132(地址: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 四、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