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二崙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16-08-12

徵才機關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6-08-03~2016-08-12
資格條件 一、現敘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英文檢定通過者尤佳。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業務、體育業務、村里業務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
聯絡E-Mail ws103@ems.ehl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意者請於105年8月12日前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受理單位:雲林縣二崙鄉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5982001轉132(地址: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5號)。
四、本案徵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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