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02~2016-08-10 |
資格條件 | 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都市計畫之擬定、修訂、通盤檢討、個案變更及行政管理等相關業務。二、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專案計畫之調查、研究分析、規劃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三、都市防災計畫之調查分析、研究規劃及行政管理等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6樓) |
聯絡E-Mail | chkaren@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一)檢具證件(皆以A4影印):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6應徵人員簡歷表(本局首頁/徵才公告網頁下載)。(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8月10日前郵寄或送達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都市規劃科幫工程司職務」,或以電子郵件逕寄chkaren@mail.tainan.gov.tw;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