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9-0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3,908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8-26~2016-09-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轄內區道以上道路工程及都市計畫外社區道路工程。
2.道路巡查及道路破損養護開口契約。
3.供公眾通行使用道路證明(含農路)。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6年3月中旬),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檢具證件:(1)最高學歷證書(2)簡歷表(附照片,格式請至https://recruit.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下載)(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證明,無者免附(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2.採線上報名者,請至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D.aspx?id={54a83493940b4eae9ef7efca29a17580x43369}&nsub=k0A410本頁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並於本年9月2日前完成報名程序,或檢齊上述資料影本郵寄臺南市新市區公所人事室張先生收(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以郵戳為憑)。 3.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4.另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人員請善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5.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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