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09~2015-01-1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建行政相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訓練等相關資料影本,如有語言能力檢定或其他測驗合格證件亦請檢附影本,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04年1月19日前逕寄「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人事室呂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聯絡電話:02-24282101-203。 (二)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