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01-08~2015-01-15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環境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具污水廠興建工程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園區內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二).辦理污水處理廠興建工程之相關業務。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前進里屏加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檢附簡式履歷表)並粘貼照片及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經歷文件(無則免附)各一份,郵寄至屏東市屏加路1號本分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備註報名類別,如有疑問請洽本分處承辦人聯絡電話:08-7518212#402許先生。 (二)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印本。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分處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除正取一名外,得備取二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處得予從缺。 (五)依據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工程管理人員臨時人員進用及報酬標準280薪點每月33908元敘薪。 (六)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工程竣工止(工程預計105年6月30日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