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07~2015-01-14 |
資格條件 | 一、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備外語能力者佳。 三、須能配合假日活動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文化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聯絡E-Mail | hupsh@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三、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最近3年獎懲資料。六、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 「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七、意者請於104年1月14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hupsh@mail.tainan.gov.tw。 八、如具外語檢定及採購證照者,請一併提供證明文件影本。 九、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十、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 聯絡人:胡寶相先生,聯絡電話:06-3901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