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岡山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15-03-1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岡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3-04~2015-03-13
資格條件 一、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之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岡山區820岡山路34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影本請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二、以上資料請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4年3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岡山區820岡山路341號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7-6212383轉601陳小姐(郵戳為憑,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員」。證件不完整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事項:
一、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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