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6-03-24~2016-03-3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交通號誌標線標誌業務。 二、負責特勤等重要勤務、員警特勤號誌操控講解。 二、臨時指派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警察局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並請於各影本右下角處簽名加蓋私章。 二、請於105年3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掛號郵寄至本局人事室科員許世錦收或公務上班時間親自送達本局收發室掛號(以掛號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承辦交通號誌標線標誌業務工作約僱人員職缺。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擇優錄取,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五、聯絡電話:05-5352202、5336450(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