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16-04-12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元)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4-07~2016-04-12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4.品德操守清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無不良嗜好。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區礁坑、太平里辦公處各項業務及回饋金執行業務。二、協辦本所各單位各項與里相關之業務。三、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6月1日止。
工作地址 臺南區新化區中山路一三0號新化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證照影本。意者請於105年4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化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區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712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聯絡電話06-5901942,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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