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4-07~2016-04-12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4.品德操守清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區礁坑、太平里辦公處各項業務及回饋金執行業務。二、協辦本所各單位各項與里相關之業務。三、協助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6月1日止。 |
工作地址 | 臺南區新化區中山路一三0號新化區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證照影本。意者請於105年4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上述資料,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化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區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712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聯絡電話06-5901942,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未獲安排面談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