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國姓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4-10-23~2014-10-3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職系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國姓鄉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本(103)年10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件掛號郵寄至:54443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國姓鄉公所人事室洪先生收>【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村幹事職缺】,請檢附以下表件及資料(請依序裝訂整齊):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間聯絡電話)。 (二)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各類語言能力測驗檢定及格證書及各類證照請一併檢附(無則免附)。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三、聯絡電話:049-2721002分機287 ,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