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5-04-08~2015-04-21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電力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基本能力,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各項考試所列調任限制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館水電、資訊系統維修管理。 二、本館安全防護及設備之安檢查報。 三、一般庶務性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如正取未能報到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二、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試方式及分數比例: 面試(證照及相關訓練合格證書等、專業知識、服務精神、表達能力、溝通協調等)佔總分100%。 (二)甄試日期: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參加面試,名單於104年4月22日(星期三)下班前公告於本館網頁,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參加面試人員請於104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前報到,9時30分開始面試,逾時報到以棄權論。 (三)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館得予從缺。 (四)甄選結果於104年4月24日(星期五)在本館網站公告。 (五)意者請至本館網站下載報名表,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同一面A4紙張)、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無者免附)、現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各項獎懲及訓練進修等資料、自傳詳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證照及相關訓練合格證書(無則免附)等證件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以A4紙依序裝訂),於104年4月21日(星期二)下班前送達本館(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人事室收),郵寄者應提前寄件。 (六)錄取人員,須經商調程序,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視同放棄,並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七)聯絡電話03-9779700*110程組長或104陳小組,本館網址 http://www.lym.gov.tw/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