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12-30~2016-01-15 |
資格條件 | 1.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經銓敘部審定)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5)年1月15前(以郵戳為憑),逕寄91349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技佐) (一)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 現職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五年考績及獎懲令影本。 (四)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請貼照片並填寫自傳)。 (五)現職派令影本。 (六)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認可之英語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備註: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