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2-26~2016-03-11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 3.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農業推廣、農業戶口抽樣調查。 2.林務業務、行道樹管理維護。 3.農地管理、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農業用地作容許使用證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者請併同檢送,等上開資料影本於105年3月11日前寄送臺南區新市區中興街12號張先生收,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新市區公所課員/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上傳。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另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三、聯絡電話:06-5994711轉230,張先生。四、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