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6-03-1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2-26~2016-03-11
資格條件 1.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
3.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農業推廣、農業戶口抽樣調查。
2.林務業務、行道樹管理維護。
3.農地管理、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農業用地作容許使用證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者請併同檢送,等上開資料影本於105年3月11日前寄送臺南區新市區中興街12號張先生收,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點選「臺南市新市區公所課員/詳文/我要報名」,完成應徵者基本資料填寫上傳。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另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三、聯絡電話:06-5994711轉230,張先生。四、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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