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約僱人員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17-03-14~2017-03-17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規定情事。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國中以上學校畢業,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鄉運動休閒公園環境清潔美化及設施管理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
| 聯絡E-Mail | a550017@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6)年3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逕寄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運動公園約僱人員〉 (一)簡式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 1:未錄用人員恕不退還應徵資料,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