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5-09-15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09-09~2015-09-1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二、熟悉電腦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三、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五、需領有身心障礙殘障人員手冊。
工作項目 事務、文書、研考等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1.有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歷表請自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於104年9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2.僱用期間: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4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雇。3.聯絡電話:04-26581215#682劉小姐。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5.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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