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5-02-02

徵才機關 高雄市大社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1-27~2015-02-0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主辦大社三寶活動、農地農用農業設施勘查、農經不可分離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4年10月中下旬)。待 遇:280薪點(280 × 121.1=33908元)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書)等證件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81547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1號高雄市大社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農業技士約僱人員】職務,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7-3513309分機121。其他:1.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2.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3.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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