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書記~2016-09-05

徵才機關 高雄市岡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8-26~2016-09-05
資格條件 (一)具戶政職系(或同職組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5巷1號
聯絡E-Mail mei1009@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自傳不可空白,並簽名);最近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英檢及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影本各1份(以上證件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5年9月5日17時3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並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二)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二、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另視甄選人員資格增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聯絡人:人事魏小姐(電話):07-6217389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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