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1-03~2014-11-1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籍測量等相關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下列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於103年11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所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2-25022881分機504),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缺)。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