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徵求 科員~2014-08-04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2-桃園縣
有效期間 2014-07-24~2014-08-0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訓練及格者優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形者。
工作項目 採購、防火管理、消防安檢、駐警技工工友管理、車輛管理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三段260號
聯絡E-Mail lytsai@mail.ni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各項資料並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並於103年8月4日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逕寄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三段260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人事室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期滿未經通知遞補者,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4、初審合格者擇優擇期面談,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如需返還,請另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否則不予退還。
5、聯絡電話:(03)4915818分機2001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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