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楠梓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預估缺1人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4-07~2016-04-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審戶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戶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須熟諳電腦操作、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有關本所戶籍登記課等相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戶政事務所(高雄市楠梓區惠楠里6鄰楠梓新路264號一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楠梓區惠楠里6鄰楠梓新路264號一樓 高雄市楠梓戶政事務所 洪小姐 收」,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一、繳交楠梓區戶政事務所甄選報名表一份(電子檔請至本所官網下載,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工作內容)。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1.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身心障礙證明等影本各乙份,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或簽名,再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本所收件後以書面審查為主,如有特殊需求另辦理面試。 聯絡電話:07-3511895轉30(協辦人事洪小姐) 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