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製廠 徵求 管理師(員)~2015-10-16

徵才機關 中央印製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職稱 管理師(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會計人員(非主辦)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0-02~2015-10-16
資格條件 具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會計審計」、「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等類科及格,且現任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下人員。
工作項目 1.工作內容:會計業務。
2.權益說明:
(1)中央印製廠隸屬中央銀行,係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之國營事業機構,無其他加給或補助等名目之給與,現階段所屬職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審定。惟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且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
(2)敘薪:錄取人員依「中央印製廠新進人員支薪要點」並得參照銓敘部所訂「各類人員與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職等相當年資採計提敘俸級對照表」辦理敘薪。
(3)獎金: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中央印製廠核發工作獎金應行注意事項」及「核發經營績效獎金應行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辦理。
(4)保險: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被保險人保險俸〈薪〉給標準表」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5)退休、撫卹、資遣:比照「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考試及格證書(如有其他專業證照亦請一併提供)、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101-103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請縮印為A4尺寸)。
2.上開資料請於104年10月16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人事室陳小姐收
3.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合則約談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如有疑義請電02-22156789轉174陳小姐。
4.甄選結果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掛號回郵信封,俟錄取名單公布後原件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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