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23~2016-12-30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1年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具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漁港基本及公共設施(備)工程之興建維護之執行。 二、辦理漁港、碼頭工程之勘查、測繪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5)年12月30日前(當日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及政府採購證照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所人事管理員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佐(編號A610050)職務」字樣。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30日 郵寄地址:43650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3號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4-26581940轉305(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