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徵求 技佐~2015-09-30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信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5-09-15~2015-09-3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有電信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具警察官身分或離職警察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信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暨所屬單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填寫,以統一報名資料格式,內貼2吋半身照片;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訓練、自傳並親筆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明。
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右下方簽名蓋章。
(二)請於104年9月3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5513480林先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電信工程職系技佐職缺】,逾期不予受理。如尚有原任機關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報名文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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