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02~2017-02-09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或經驗,足以勝任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第5條之情事。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
工作項目 | 1.協助勞動檢查業務、教育訓練、檔案資料管理等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
聯絡E-Mail | syhong@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資格條件符合請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6年2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人事室收」(42760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請至本分處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使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2.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玉退件者請自附回郵信封,具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3.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4月27日止。4.報酬: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僱用(約月薪33,908元),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4.聯絡電話:(04)25322113轉611、612或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