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24~2016-11-02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戶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修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四、熟諳電腦輸入操作與應用,具團隊合作精神、工作態度積極,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輪班,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褔路1段8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檢測或相當檢定之合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各1份,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一律以訂書針左側裝訂),並註明白天聯絡方式。105年11月2日前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4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 二、本次徵才由本所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職缺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選結果於105年11月25日前公布於本所網站。 三、聯絡電話:02-23948838-216人事劉小姐或戶籍登記課蔡課長(分機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