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 徵求 簡任技正~2016-01-08

徵才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簡任技正
職系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1-06~2016-01-08
資格條件 一、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以上相當類科之考試及格人員。
二、需具有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10年以上主管年資及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建築工程、都市計畫及規劃等業務規劃及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
聯絡E-Mail minhua@cpa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年以上主管工作年資等證件影本,於105年1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87712422陳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職務:都市計畫技術職系簡任技正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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