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 |
職稱 | 簡任技正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1-06~2016-01-08 |
資格條件 | 一、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以上相當類科之考試及格人員。 二、需具有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10年以上主管年資及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木、建築工程、都市計畫及規劃等業務規劃及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 |
聯絡E-Mail | minhua@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年以上主管工作年資等證件影本,於105年1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87712422陳小姐。初審合格者,擇優於一個月內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職務:都市計畫技術職系簡任技正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