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玉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月酬標準)約僱四等250薪點(30,2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16~2014-04-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辦理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業務。2.芒果節農業文化活動、林務、漁業、畜牧行政等業務。3.動物保護、農機使用登記及免營業稅用油之核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或親自報名方式。2.請檢具臺南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自臺南市政府徵才公告下載使用)、學歷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3.請於103年04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逕寄臺南市玉井區公所人事室高主任收〈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27號〉。4.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另行通知。5.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