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徵求 約僱護士~2015-08-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淡水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3908元)
職稱 約僱護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8-03~2015-08-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二、具護理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一、公共衛生業務。二、醫療保健門診工作。三、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51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58號
聯絡E-Mail ak7936@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web/adowndoc?file=/ap/fdownload/downfile/2012050857068.doc&mfkind_id=00129&mf_id=22282848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8月12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 251新北巿淡水區中山路158號人事管理員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215620黃護理長或吳人事管理員。三、本職缺僱用期限自104年8月1日至104年10月15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另本次進用職代如表現良好,將優先續僱為本所育嬰留停人員職代。本次徵才得列備取護士職代3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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