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5-11-13

徵才機關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11-09~2015-11-13
資格條件 1.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附照片且經本人簽章,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並本人簽名或蓋章)。
2.以上資料請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4年11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至「82241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7-6311177轉39劉小姐(郵戳為憑,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員」,證件不完整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事項:
1.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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