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博物館 徵求 組長~2015-02-24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博物館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2-06~2015-02-2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取得薦任第9職等及調任博物館管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3、具有廣博之行政經驗、團隊帶領與溝通能力,擅長跨領域協調整合;曾辦理大型活動,並具媒體(含網路新媒體)行銷經驗。
4、英語能力聽、說、讀、寫流利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綜理教育推廣組業務,包括志工組織運作、文創業務、出版業務等。
2、國內外館際合作與媒體(含網路新媒體)文宣業務。
3、規劃環境教育、偏鄉、弱勢(無障礙)活動計畫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聯絡E-Mail resume@nt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及相關經驗之佐證資料,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組長」及聯絡電話(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於本(104)年2 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台北市館前路71號5樓,承辦人聯絡電話:陳小姐02-23822699#330。
2、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本次徵選若無適合本職缺者,本館得予從缺。
3、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名額1-3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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