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14~2015-04-20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 工作積極、操守清廉。 |
工作項目 | 執行104年度「漁港清潔與安全維護計畫」。並協助辦理以下業務:1.梧棲漁港港區每日巡察及後續追蹤工作、港區清潔工作、基本設施漁港管理費收取、漁船及其他船舶進出港管理。2.協辦梧棲漁港違規查緝、舉報、處理等工作。3.協辦梧棲漁港污染緊急處理現場指揮、督工及驗收人員。4.執行漁業署委辦梧棲漁港管理計畫業務及相關工程協辦。5.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北堤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試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寄43650臺中市清水區海濱里北堤路3號 「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6581940轉304(朱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漁港清潔與安全維護計畫』約僱人員之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選面試資格即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者由用本所另約時間甄選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4月#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三、本次甄選面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缺薪俸代號(A0005、職務列等5等、俸點280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四、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8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1.1元,每月合計為新臺幣33,908元。五、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