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6-29~2015-07-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委任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四)具高度工作熱枕,協調合作及資訊處理能力,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般社會福利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檢附下列文件郵寄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考職務.職系)1.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2.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列經歷.職稱.任職起訖時間.連絡電話)(二)報名期間:104年6月29日起至104年7月3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三)其他: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2.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3.本所人事室連絡電話:04-26352411*1151呂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