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技工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5-10~2016-05-25 |
資格條件 | (一)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具電腦基本能力。 (四)小客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一般行政庶務及臨時交辦工作等。 |
工作地址 | 80053高雄市新興區復興一路80號 |
聯絡E-Mail | wuchi@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書且符合上開資格者,請於本次公告截止前送達下列文件: 1、現職機關同意移撥函。 2、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 4、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5、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6、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7、小客車駕照影本乙份等相關資料。 (二)、請於105 年5月25日前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秘書室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四)、甄選簡章、同意書及履歷表請至本分署首頁http://www.ksy.moj.gov.tw /電子公布欄/最新消息下載。 (五)、聯絡人:秘書室陳辦事員 聯絡電話:(07)2358855轉219 傳真:(07)2367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