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局網站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05-09~2016-05-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二)具公務人員交通行政職系薦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觀光管理相關業務: (一)旅館業及民宿等之設立申請、輔導、管理及稽查等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林科長04-22289111ex58201 |
工作地址 | 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觀光旅遊局) |
聯絡E-Mail | ling120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05年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人事室沈主任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旅遊局交通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歷次及最近現職派令影本。 (四)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本局甄審委員會書面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 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