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16-05-26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1-2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6-05-12~2016-05-26
資格條件 (一)學歷:化學工程、化學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者(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化學工程、應用化學類科及格人員。
(三)證照或其他:具化學檢驗、儀器分析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化工類產品取樣檢驗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基隆市港西街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以掛號逕寄基隆市港西街8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
(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分局得依實際業務需要,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四)期限:民國 105年5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2-24231151分機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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