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5-08~2015-05-14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已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三)具電腦操作知能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各種文書處理。 |
工作項目 | 行政、文書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 (二)採郵遞報名,檢附上述文件,於104年5月14日前,以限時掛號逕寄「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載明應徵職缺及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6)9263334 楊科員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及方法;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經遴用,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得列備選1至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