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5-05-06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3,908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5-04-30~2015-05-06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請檢附相關證明)。三、男女不拘。四、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五、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七、本職缺係副技師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日為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四省節能減碳專案計畫、管理、結報及上網登錄。
二、協助家區環境美化及環保業務管理。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家網站(http://www.vac.gov.tw/vac_home/changhua/home/index.asp)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於104年5月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副技師職務代理人職缺)。
2.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張先生。
3.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4.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面試。
5.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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