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自來水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5-03-05~2015-03-15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普考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2經銓敘審定委任三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金門地區水資源整體開發計畫。2.各水庫試運轉及氯鹽偏高原因之檢查、評估、改善及工程採購。3.金門引水工程等計畫。4.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
聯絡E-Mail | liang202@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98年-102年)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於104年 3 月 15 日前寄達「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金明門縣自來水廠」並註明應徵金門縣自來水廠工務課技士職務,自行送件者,逕送金門鯀自來水廠收發室(以郵戳或收文日期為憑)。(請註明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電話:(082)327021轉116梁小姐 甄選方式: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