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課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23~2014-04-30 |
資格條件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具法律背景或政府採購證照或經驗者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第5條之情事。3.具公文撰寫及文書處理能力。4.通知錄取3日內報到至103年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及嗣後錄取人員報到後基礎訓練與實務訓練期間。 |
工作項目 | 政風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
聯絡E-Mail | lsjune2@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至本分處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網頁下載「臺中分處政風室職務代理人應徵符合資格人員名冊」,填妥資料後,電子檔E-mail至lsjune2@epza.gov.tw。 2.另須檢具紙本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務必填寫)(2)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其他佐證證件影本(如:工作經歷證明書等)。並請於103年4月30日前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政風室收 (427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聯絡電話:04-25322113分機621賴先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3.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