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5-07-17

徵才機關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5-07-09~2015-07-17
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者,未有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辦理社會行政相關業務(低收、社區發展、表揚活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履歷表請務必詳列歷任職務起迄年月、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證照(無則免付)等相關資料影本裝訂成冊,並註明聯絡電話,於104年7月17日前逕寄「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人事室呂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聯絡電話:02-24282101-203。資料備齊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二)本次公開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由本所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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