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旗津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4-08~2016-04-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1.空地綠美化。 2.都市發展業務。 3.回饋金小型工程。 4.配合市府各項工程會勘。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旗津區旗津三路2號二樓 |
聯絡E-Mail | am1978@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書)及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以上證件請用A4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章),採親自報名或郵寄方式均可。 注意事項: 一、經甄審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約僱生效。 二、親自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30)送達本所,郵寄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截止日下午17時30分前寄達高雄市旗津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三、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合格者通知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 四、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試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五、本職務為代理土木工程職系技佐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日期起至10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05年10月中下旬)。 六、本職缺為約僱220薪點月薪26,642元。 聯絡人:洪小姐 電話:(07)571-4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