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2016-05-1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月酬標準)二等190薪點(23,009元)
職稱 約僱人員(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5-06~2016-05-13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有出納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Word, Excel, PowerPoint)能力。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協辦行政業務。
2.協辦各項業務計畫擬定及推展各項活動。
3.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1日止(約106年3月)。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聯絡E-Mail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約聘(僱、用)及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A4)」(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如有請檢附)
4.意者請於105年5月1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逾期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約僱人員」。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