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徵求 技士職務代理人(職務編號A620050)~2016-07-26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空白
職稱 技士職務代理人(職務編號A620050)
職系 空白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7-20~2016-07-26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大專院校(含)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領有獸醫師證書。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農用證明(容許使用)、農機、林業、農地違規查報。
(二)漁業畜牧、協辦動物防疫檢疫、5萬元以上植栽經費審核。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E-Mail taan233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05年07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獸醫師證書影本,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另請將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公告下載)於105年07月26日前e-mail至
taan2333@taichung.gov.tw電子信箱
以上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如資料不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聯絡電話:04-26713511轉507人事室。
十、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優另擇時間通知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等資料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www.daan.taichung.gov.tw),請自行上網查閱,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經錄取者,在本所網站公告及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係依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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