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股長~2014-05-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4-05-08~2014-05-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具政府資訊系統開發維管及辦理資訊專案採購經驗者。
4.於公務機關資訊單位及擔任資訊處理相關實務工作經驗10年以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ㄧ者。
工作項目 1.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系統暨其網路設備規劃、維護及管理。
2.本局網站規劃、維護與管理。
3.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年度相關資訊預算彙編、先期計畫審查。
4.辦理APP應用於救災救護派遣運用。
5.全國消防資訊系統管理。
6.綜理資訊股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聯絡E-Mail fc0929@mail.kscg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登載至現職資料,自傳不可空白,本人簽章)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新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內考績通知書6.現職派令7.專長證明文件8.徵才報名表(請自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以上資料影本請註明核予正本相符並簽章,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局人事室。備考:1.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2.報名甄選人員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進行複試(含面試或筆試等),複試時間另行通知。3.經甄選錄取人員,府外現職人員須由本局依規定陳報市府同意後,始發函辦理商調。4.候補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聯絡方式:聯絡人:呂威毅。聯絡電話:(07)8128111#3557。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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