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14-05-31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4-05-16~2014-05-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以上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14條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能勝任一般行政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一般行政業務工作與服務。
(二)文書處理。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皆可,報名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7樓人事室,請註明「應徵書記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及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截止日:103年5月30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五)聯絡電話:02-27678020,承辦人:科員古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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