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5-10-16~2015-10-26 |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excel、word、電腦相關知能)及公文作業系統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祭祀公業申報及管理業務。 2.私有三七五租約管理及市有耕地代管業務。 3.地政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 |
| 聯絡E-Mail | j97@ems.lujhu.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填具甄選報名表(表格請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使用),並將電子檔傳送至j97@ems.lujhu.gov.tw,紙本隨同佐證資料寄送。 2.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請親筆簽名蓋章),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等資料影本,如具有外語能力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面試時請攜帶證件正本俾利核對。 3. 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應徵者需持自然人憑證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後,點選「DK.簡歷工作內容登錄及授權」,填入目前單位的工作內容,並設定個人簡歷資料同意開放本所調閱,期限自104年10月16日至104年11月30日止。 4.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等字樣並核章,於104年10月26日前(郵戳為憑)寄送: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高雄市路竹區公所人事室收,並在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逾期、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5.本所必要時得辦理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聯絡人:甘小姐或謝小姐,電話:(07)6979232、6979233。 |